报关单与通关单不一致对企业出口报关的影响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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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律师介绍,许多企业对货物进行通关的时候需要关单,如果报关单和通关单不一致对企业出口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7年第68号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 》规定,企业在报检、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发货人一致;

(二)报关单的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

(三)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四)报关单上法检商品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HS编码一致;

(五)报关单上每项法检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不允许超过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数量/重量;

(六)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第一计量单位与通关单上的货物数量/重量计量单位相一致;

(七)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

因此,如公司办理通关单上的发货人名称与报关单经营单位名称不一致,系统可能会将该单退单或转入人工审核后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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