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快件运营资质2016-08-24

fiogf49gjkf0d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快件运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须经外经贸部主管部门批准,有进出境快件业务经营权。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申请从事快件运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准许开办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批准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章程; 
(六)与境外合作者(包括境内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 
(七)专用监管仓库图纸; 
(八)海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汇业外贸律师分析,主管海关受理快件运营企业的申请,并派员对其发送、揽收、运输能力和所在地专用监管仓库进行考核和检查。检查通过后,将有关资料和初审意见报海关监管处审批。监管处复审后上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批复核准的,由主管海关向快件运营企业发给批准文件。
   
更多关于外贸法律知识的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由汇业外贸律师解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