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行政执法
海事纠纷
海商货代
航空运输
行政司法
海关拍卖
海关监管
以案说法
外贸加工
税收征管
知识产权
估价归类
通关业务
焦点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
通关业务
> 律师为您介绍出口直转的申报条件
律师为您介绍出口直转的申报条件
2011-09-23
fiogf49gjkf0d
出口直转的转关货物,由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电子申报。
上一篇:
如何办理会展物品入境
下一篇:
办理出口提前报关和直转手续时,应向启运地海关提交的单证
相关新闻
进口报关流程
汇业律师事为您解释无纸通关的相关流程
【海事海商】你知道海上运输货物需要哪些保险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