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即将实行AFR预申报制度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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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相关人士咨询海关律师关于AFR预申报制度方面的问题,专家给出如下答复:

AFR预申报制度是指,对于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船舶上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原则上必须在船舶离开境外装船港24小时前,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报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

AFR预申报制度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海运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的预申报,必须通过NACCS管理和运营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如果日本海关认定货物具有高度风险,将通知船运相关方建议放弃装船(DNL,Do not load的缩写)。如果该舱单资料不准确,将要求船运相关方进一步传输资料或更正资料。

提请从事与海运出口至日本相关业务的单位,应充分注意日本AFR预申报制度明年3月1日起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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